那么为什么秦国的法制,在其统一后很快就被世人深恶痛绝,恨之入骨,后人也谈之变色,指为酷政呢?除了我在后面将要谈到的原因外,很大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这种法制只适应于战争环境。很显然,什伍连坐、鼓励告、严刑峻法、利出一孔这些措施,都只适应于严酷的战争环境,到了和平环境中就显得太严苛而不近理了。现代的法治国家,其法律是权利本位的,而秦的法制却是义务本位的。所以现代法治可以长久,而秦法制却成了秦朝速亡的重要原因。
无论如何,商鞅变法发挥了点石成金的神奇效力,使秦国迅速强大。虽然商鞅在秦孝公死后被诬杀,但改革的效果已经很明显,所以并没有出现人亡政息的局面。此后一百数十年间秦国沿着法制的轨道,不断取得胜利。
以变法之名行残暴之事,商鞅变法究竟利了谁,为何说他害民无穷!
提起来商鞅大家都知道,他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通过变法使得秦国由弱变强。商鞅因为他的变法使他成为了后世很多人希望富国强兵的模仿对象,对象,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商鞅变法带来的富强是以牺牲百姓利益为代价,不管是从商鞅依靠的理论基础学说和还是他实行的变法本质都可以看出商鞅之法的残暴。因此在后世的时候,凡是假托商鞅变法的人都会遭到剧烈的反对,这其实就是因为后世正统的儒家学说和战国时期的法家学说是天然对立的两派。
在儒家学说里面,孔子和孟子等人提倡的是人具有先天的善,因此人是需要靠教化去使他们进行道德约束,通过自己的修养和约束来达到提升自己,最终通过德行的提升使得百姓安居乐业。而法家的恰恰相反,商鞅他们推崇的是人本恶,只有通过严酷的刑罚和厚重奖赏才能最好的约束百姓。
商鞅变法的第一条就是百姓按军功授予爵位,这在现代人看来是注重军人地位的提高。但其实商鞅的本意是,无论国家有钱没钱都必须时刻在战争状态,只有战争才能让国家强盛。而且要保持强盛还要摒除儒家的礼乐、诗书、修缮、孝悌、诚信、贞廉、仁义、和平等人的品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