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所有的公司加起来,估值距离25亿美元还有不少的差距。这个级别离巨头还远着呢。而仗着自己用户量庞大,靠着一大票山寨游戏和国外代理游戏作为盈利主力,企鹅愣是让年净利润达到了238亿人民币。相比之下。超级接盘侠依靠几款游戏每月能弄到的纯利润不过是千万美金级别的。
这,就是差距。
假如陈俊的集团有企鹅一半的规模,哪怕是和实业无关的软件产业,就冲这个资金流,即使今天中午挑事儿的是金泰熙,那也是妥妥的死翘翘。知道内情的经纪公司和圈子会第一时间封杀之。甚至只要这边一个念头。把她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在做的干脆一点也没问题——毕竟棒子的司法界是同时拥有东西两方弊端的完美结合体。
这个情况其实和从事的行业无关,而是出于对资本的敬意。公司开到这个规模,不算后面错综复杂的人脉关系和利益群体,单纯冲着这些资本,也配的上这种待遇。就算不是千度、企鹅这种某个市场上具有绝对优势,能对个人在网络上造成相当大影响的巨头,也没有关系。
人吃人的资本主义社会尊敬资本和资本的力量,人吃人的社会主义社会难道就有差距吗?
而假如陈俊的公司是实业公司,能有这种利润规模的集团,也不是cj集团的子公司愿意得罪的。第一时间交出肇事者任凭处罚才是正常情况。到达这种纯利润额的实业,哪怕因为使用高科技设备而节省员工,公司的上下游等关联企业,银行方面……各种关系和各种靠着它吃饭的人已经能对首尔乃至更大的区域造成相当大的现实影响。
能把企业经营到这个地步,从黑白两道到相关企业再到利益团体以及更多东西,关系网一定布置的非常紧密。不是地头蛇,也算是差不多了。cj可能不会畏惧,却也不能不考虑影响。反正为了艺人和这种集团死磕是不值当的。不怕是不怕,踩一脚泥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至于这是一家搞金融的企业的假设,从利润反推一下资本,那么想必是能够把‘败事有余’发挥到淋漓尽致的产物。稍稍权衡利弊,大集团也不至于为了一个艺人给自己招惹能把自己恶心的够呛的烂泥。
可惜的是,陈俊的集团——他正在积极地进行股份调整,把这些公司弄到一起,建一个以控股公司为核心的集团出来——并不具备这两种优势。cj虽然有求于他,他的触手也已经深入了娱乐圈,但是还不够格,不够有力量。
无论是电影特效还是好莱坞,这都算是锦上添花,陈俊缺乏明面上可以解释或者算是合规的惩罚力量。哪怕不能让人陷入雪中,在对方的行业里达到败事有余都做不到。无论是明规则或者潜规则都行,只要不是违法的、完全见不得光的手段就好,偏偏陈俊就剩下违法的、完全见不得光的手段多。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真是鶸呢。
所以陈俊才会强调你是你我是我,一定要自己出手一次。除了这样更解气意外,更多的还是他对作为合作伙伴的cje&m没信心。(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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