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在手,天下有我。
老城主知道,时间不等人,自己已经等不到唐煜他们剿灭炼金战士们,自己,必须与唐纳德做出决断了。
不然,自己说不定连跟唐纳德拼命的机会都没有。
老城主策动胯下的老马,与唐纳德拉开了一段距离,相聚数百米。
风,呼呼的吹着,吹乱了老城主被梳理的一丝不苟的白发。
风,呜呜的刮着,让唐纳德满头乌发飘扬,雄姿英发。
“何必呢”唐纳德开口,声音沙哑,音带都好似被破坏掉,一开口,就能吓哭小儿。
看到老城主的坚持,唐纳德肃然起敬。
虽然是敌人,但那是值得尊敬的敌人。
老城主的行为,博得唐纳德的赞赏。
“何必多说”老城主冷漠开口,气势在攀升,攀升到人生当中的最巅峰。
气喘吁吁的老城主突然不再虚弱,变得充满了活力,变得更加的年轻旺盛。
他的头发,有一瞬间,都让唐纳德产生了错觉,好似变回到黑发。
胯下的老马,感受到主人的决心,本来有气无力样子的他,也开始暴躁起来,踢蹄蹬腿,旺盛活力。
他跟老城主一样,其实一直在保存体力,为最后一战做准备。
无穷的压力从老城主的身上散逸出来,那股气势,可震山河,断乾坤。
老城主本身就是一名强大的英雄,只是在唐纳德的手上败过一回。
他身经百战,有过癫狂,也有过落寞。
有过绝望,也有过豪迈。
他是英雄,是一名人人敬畏,佩服,渴望的英雄。
他曾经守护帝国边荒,震慑小小,让敌人闻风散胆。
他的身上,大大小小数百处的伤痕,其中更是有三处,差点要了他的性命,可是他还是抗了下来。
大概,连死神都觉得,还不是收走他的时候吧
他没有放弃,更没有害怕,托着伤残的身躯,再次屹立于战场之巅。
他就是老城主,他名叫马伦,一个极其简单寻常的名字。
可是他的经历,足以写成一部代表帝国最杰出军事书籍。
年迈惨败在唐纳德手上之后,他托着残躯来到这这幅边荒之境,镇守这座屹立于此数百年的城池,二十多年来,风平浪静,源源不断为帝国输送海量的战马,功勋显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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