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风尘灵第一次过洋节日,看着那塑料树上的最热闹小物件,只觉得新奇。
“在你们这个世界生活久了就会发现,你们这边生活便捷多了。”出门都有车、飞机什么的,再远的距离也就几天时间就到,不像他们那边十天半个月的。
如果不是世界观相差太多,风尘灵其实还是很愿意在这个地方生活的。
“你们这个世界的人,对女性比我的家乡宽容多了,真羡慕。”大街上露胳膊露大腿,甚至露肚子的女人,都没人指指点点。
见风尘灵还惦记着回去,纪煜铮实在忍不住问她,“这么长时间下来,难道你还想着自己能回去你的家乡?”
这么长时间了,风尘灵自然已经慢慢接受回不去这件事,“你就不能别打击我,给我留些念想。”
“我只是想让你趁早死了那个心,好好在这里生活。”
“我现在也每天都好好生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她都不会让自己过得不好。
她过去那些年,无论是在深山老林里,还是肚子一个人在江湖上行走,哪怕条件再差,她都每天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
她喜欢这个眼下的社会,是因为没人会拿她结婚的事,来说她。而且,她也听说了,在这里生活哪怕女子一辈子不嫁人,也不会有人去管你。
不像在她的家乡,但凡知道她十八岁了,还没嫁人,就所有人对着她指指点点的,仿佛她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一样。
个月相处下来,纪煜铮的确知道她是个随遇而安的性子。否则,这完全颠覆的生活环节的改变,就足够让她够奔溃的。
毕竟落后的思想,要跟上现代这种先进的思想,比起现代人穿越到古代,古代反穿现代,肯定没那么好适应,风尘灵却适应得好好的。
从这一点上来讲,风尘灵已经很够让人敬佩了。
这样想着,他连想都没多想,就把藏在口袋中的事先准备好的戒指,直接拿了出来,“我希望能有机会跟你一起,渡过你在这个世界过的每一天,能给我一个机会吗?”
将近十个月的相处,慢慢接受这边人的思维习惯,风尘灵多少明白纪煜铮对她的感情,并不是他一开始说的,把她当亲人那样,而是男人对女人的那种感情。
在剧组这几个月,她体验到了这个男人的无微不至,甚至电视剧拍完,他扔不放心让自己去面对很多事情。风尘灵相信就算没有他,自己也能把很多事情做好,但这男人为她做的这些事情,她却很放在心上。
假如她真的一辈子回不去,真的要嫁人,嫁给纪煜铮这样的男人,她还是很愿意的。
但她没有立马去接他手上的戒指,而是很认真地说道,“虽然我回去的机会很渺茫,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万一哪天我突然找到回去的办法,我大概还是会回去。”
“那我就陪你一起回去,去看看你的爹娘,还有你的兄长们。”
“好。”既然这个男人有这个心,她也不介意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她,“倘若真有那样的一天,你也不用担心我会待在那里不肯回来。我回去,只是要告诉我的亲人,我还好好活着,只是不想他们伤心而已。”
她现在都还没完全适应这里的生活,都已经有些喜欢这里的生活。再过一段时间,等她完全适应这里的生活后,风尘灵想她以后,应该会喜欢这里多过于她的家乡。
因为这里的女人,实在是自由得很。
必须的,就算你现在不这样想,往后的人生中,我也一定把你往这方面引导,纪煜铮心里如此想,嘴上却惦记着求婚的事儿,“那这个我帮你带到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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