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什么游戏、玩具之类……于我印象最深的,勉强可称之为嬉戏的,大概唯数“杀苗狗”了。
内容很简单,父辈们经常会抓一些小野兽回来,比如,猫、狗、猪、羊之类,让我们几个小孩子拿刀捅、或者拿石头砸,不管什么办法,弄死它。而最勇敢的,就可以享受一条后腿——熊神在上,那可是一条后腿!是肉,明白吗!
在这种刺激下,我们怎么能不“玩儿”的起劲?我们几乎是变着法儿的让自己在大人们面前显得“勇敢”!
从远远的用石头砸,到走近了,抡起大砖磕脑袋!甚至后来练得胆儿大了,几乎是三五个小孩子冲上去就撕扯!
而每当我们将那些小兽撕扯成好几块,血淋淋溅得满身都是,一旁的大人就会很豪迈的大笑,夸我们是“勇士”!
——只是直到我成了师父的徒弟,又得了他的恩惠,学到了一些汉人的书才知道,所谓的勇敢、勇士,更正确的说辞应该叫——凶残!
但那时候我们怎么会懂这些,别说我们一群小孩儿不懂,硕大一个黎族,能懂这个的又有几个?
而我们一群小孩儿则往往提着或头、或尾、或某一四肢,鲜血淋漓,听着大人的表扬,脸上还来不及收敛凶残,便夹杂着“童真笑颜”,欢呼今晚又有了后腿……那些没碾上的则哭丧着脸,或者趁乱捡几片地上的内脏,无视我们的嘲讽,一溜烟儿的跑。
但说真的,除了开始的一段时间,到后来,还哪儿有那么多的猫狗让我们杀着玩儿?于是经常的,大人会丢给我们一些重伤的野兽——奇奇怪怪的,很多都叫不出名目。
虽然基本上,它们经常表现的奄奄一息,但对我们这些当时的小屁孩儿来说,仍然十分的危险。有时可能会被野兽临死前的反扑咬死……只是,死了活该,谁让你不小心一点儿呢?
这是我当年的一个小伙伴被咬死时,一旁的大人满不在乎的说辞。
我们哭……但发生了太多、见得太多后,我们又深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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