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看到这一切惊呆了,雷达以前看电影看到这段剧情时,只是单纯的感觉非常厉害,非常帅气。但现在看现场直播版的,雷达只有一个感觉,快,很快,非常快。整套画面如同行云流水一般,一气呵成,没有一丝停滞,半点阻塞。
“卧槽,这手究竟是怎么练的,这么快。我眼睛都还没看清楚就完了,吃药了吧!怪不得有人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工呢,这他妈得练多久才能练成这个速度。这要是去抹人喉咙,这你妈,我的个神啊。”雷达摇摇头面容呆滞的喃喃自语道。
想混哪行都容易,但是想在本行混的出类拔萃,混成最顶尖的那一小撮,那就不是那么容易简单的事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这不仅需要十年如一日的锻炼,还需要过人的天赋才行。就像艾大爷说的,成功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但没有百分之一的灵感,即使付出了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也并卵。
接着,刘德化继续展现他神乎其神的手艺。
而雷达则随着人群去了拉卜楞寺的大广场。看着无数的藏族群众虔诚地跪拜着佛祖,雷达走到一个人少偏僻,视野开阔的地方。一边假装拜佛一边细细搜索李兵兵饰演的艳贼小叶的身影。
忽然一个穿着驼色斗篷的身影,映入雷达的眼帘。
李兵兵穿着一个宽大的驼色斗篷,秀眼往场上一扫。找好目标,来到目标人物的身后,双手将斗篷往后一扬俯身跪下假装拜佛。在宽大斗篷的遮掩下,一边跪下,一边用左手指缝间的刀片向目标人物的手机包抹去,轻轻一划,变化开了手机包底部的承接手机的带子,再一起身捏住手机的两边将手机拉出,然后站起来,将斗篷上的帽子戴在头上想要走出人群,而这一切,同样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但她没有发现刘德化正拿着一个dv录像机,将这一切都拍摄了下来。刘德华拍摄完之后将录像机放进入衣服包里,转过身戴上墨镜假装拜了一下佛,起身向李兵兵扮演的小叶走去。刘德华侧身快速地经过小叶左侧,似乎是一不小心撞了一下,刘德华戴着墨镜迅速回头。
“诶”
“喔哦”
似乎是被小叶的斗篷下的脸惊住了,然后双手合十向小叶弯腰,以示道歉。李兵兵没有查出察觉出什么,转过身便走人了。待李兵兵走后,刘德化直起身合十的双手张开,一部手机正安静的躺在双手中。短短的几分钟之内,一部手机,几经易主。将刘德华的高超手艺完全的展现了出来,称托出了刘德华在电影里面所饰演的角色的手艺级别,同时也从侧面表现出了作者对于一位杰出人才沦为窃贼的愤慨,及对社会的无奈。言归正传,等刘德化和刘若英拜完佛去卖车。而雷达则去了傻根那里,等他干完活,悄悄的在背后跟着他,傻根和他的同乡骑着自行车去他们吃饭的地方。途中傻根向队长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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