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情况就是如此,鸟丝也只能感觉,这伙人,太菜了,丛林中开战后,不靠火力及防御优势集中推进,还学人家分散,人家一辈子都在丛林里打仗的好不好,你们才进林子几天。周围的虫鸟都听不见叫,在林子里活了几年的人都知道旁边不是有大型野兽就是有人。不包抄你包抄谁?
林子里耳朵比眼重要,看样他们还是不懂啊。给螳螂们下达了清扫方圆百米的命令后,鸟丝也不管俩个战士,直接就往前跑去。
右手一甩,折叠弯刀立刻就变成了回旋飞刀,这就是把夺命凶器,对上猴子鸟丝或许做不到一击必杀,但是对上反应速度慢了无数倍的人,鸟丝敢说,三十米之内,断喉。
在特殊地形下,鸟丝的一身本事还是可以施展施展的,如果跑到平原地区,没有树林的情况下,鸟丝早在二百米外就被人突突了,也只有这种茂密的森林中,他这些个超级杀招才能一个接一个的用出来。其实这也是当初那些清朝时候武术家们的无奈,功夫再好一枪撂倒,距离是王道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在室内甚至一些特殊环境里,任意挑出一个武林高手都能虐杀十几二十个拿长枪的。
鸟丝最厉害的并不是他的体力和力量,而是他的感知与精神,世界上最好的狙击手可以四十八小时一动不动的埋伏,而鸟丝的极限是七十二小时,不吃不喝不动不拉不尿,并且,呼吸都能弱到几乎没有,他曾经用这招抓到他的第一只驯鹰老六。
右边三十米处有四个人,两个受伤呼吸粗重,一个呼吸紧张正在警戒,反而那个正拿刀动手术的冷静异常,高手啊,兄弟。
老九从他们身边飞过,他们顺着声音看到了正从旁边飞跃而过的鸟丝。对于鸟丝的安危,警戒的战士并没有在意,一个在丛林中飞来飞去的丛林战专家,应该不用他操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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