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了半宿,查到了几个运气不好的学生,不在宿舍住,真的跑出去的高顺却没有查到,一直到下午放学,高顺这时候不等老师在后面喊就跑了出来。
等了半天钱妩喧和二宝才来,高顺是把东西都准备好了,二宝把蜡烛檀香也买来了,先把蜡烛檀香点上,三根檀香,一对蜡烛,半池塘烟雾缭绕,只是这环境很好,没有人来,晚上抓的鸡还在,只是已经奄奄一夕了。
拿出锋利的刀,找了一个低洼的地方,对着一刀把公鸡的脑袋就割下来了,暗红的血一涌而出,荡漾在低洼的地方,摆出纸来,高顺先沾了鸡血写道:“三人愿意结拜为兄弟,高顺。”二宝也学着高顺的样子,沾上血写上自己的名字,钱妩喧道:“不算,不算。”
高顺不知道是怎么不算,道:“那你说说,怎么做?”她道:“你知道鸡血是做什么用的么?”高顺道:“写字的呢。”“错了,鸡血是喝的,写字是要咬破自己的手指,来写的。”
高顺愣了一下,奶奶的,要真讲究,看在你漂亮的份上,我就让了这次好了,高顺想也不想,一口咬破自己的手指,再在另外一张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二宝一见半天不动。
“二宝,你怎么啦?”
高顺抓起他的手,对着他自己的嘴巴说:“咬,你看人家女孩子看着你呢。”这话说到他的心窝里去了,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美女看是咱。嘿嘿,看也不看,想也不想,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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