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推论:
如果前提是真的,那么结论也就不可能不是真的。
可用例如下列一般形式的任何论证达到:如果p则q
q不是事实
p不是事实。、
归纳推理
p18
从全称(所有钠盐的前提)到特称(设计特定岩盐碎片的结论)
有时被描述为从涉及特定事例的前提到具有普遍规律和原则的兴致的结论。
归纳推理从这些前提中推导到这样的普遍的结论。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前提的真显然不能保证结论的真
p19
归纳推理的前提蕴涵的结论只具有或高或低的概率,而演绎推理的前提蕴涵的结论具有确定无疑性。
合乎理想的叙述中
第一,所有事实都被观察到和记录下来,关于它们的相对重要性不加选择也不作先验的猜测。
第二,对被观察和记录下来的事实进行分析、比较和分类,除了必然包含在思想逻辑中的以外毋虚假说或公设。
第三,从对事实的这种分析中,用归纳法引出有关事实间分类关系和因果关系的普遍性结论。
第四,更进一步的研究既是演绎的,又是归纳的,因为要根据以前建立的普遍性结论使用推理。
p20
在一个理想的科学研究中,这个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观察和记录全部事实
(2)对这些事实进行分析和分类
(3)从这些事实中用归纳推导出普遍性结论
(4)进一步检验这些普遍性结论
前两者被认为不使用关于观察到的事实如何相互联系的任何猜测和假说;这种强加的限制是由于这样的信念:先入之见会引起偏见并危害科学研究的客观性。
上述观念站不住脚,如此设想的科学研究决不能顺利进行。
1、收集全部事实不可能。事实有无限多,并且千变万化。归根到底都是在“知道现在为止的全部事实”之中。第一阶段所要求的一切是收集全部有关系的事实。在研究的不同阶段收集了种类完全不同的资料。
手机哪一种特定的资料是适当的,不是由正在研究的问题决定的,而是由研究者所特有的掉线为猜测或假说的对问题的试验性答案决定的。
资料的收集应该不受关于所研究事实时间联系的先行假说知道这种准则,会使自己的目标不能实现,而且在科学研究中肯定无法遵循。需要试验性假说来给科学研究指出方向。其中,这样的假说决定在科学研究中在一定的时刻应该收集什么样的资料。
如果一种分析和将经验发现加以分类的特定方法导致有关现象的解释,那么它必须建立在关于那些现象是怎样联系的这种假说的基础上,如果没有这些假说,分析和分类就是盲目的。
根据一定资料用归纳“推论”出假说的机械程序对于某些特殊的和比较简单的情况是可以详细说明的。
p27
不存在这样普通使用的“归纳法规则”:运用它,假说和理论就可以匆匆经验资料中机械地引申或推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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