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最能教我学字的是你了,反正我毛笔不会抓,以后肯定要经常写字,不如你教我吧,等我们有钱了,出去总不能让人说我什么都不懂,写个字都是错的吧?”
陈苏这提议沈衍没想过,不过现在听她这么说,沈衍倒觉得应该好好教教陈苏才是。
“你真的要学?”沈衍问道,“这学字很枯燥的,没准你不喜欢。”
“怎么会?而且我学的还算快的,你教我几遍,我临摹着写,写多了就会了。”
“那好,每天晚上我们就学写吧,不过,纸张比较贵,刚开始学些,弄些沙土在盆子里学,学会了,我们再在纸上写,毛笔也是,先在地上练习吧。”
“好。”
陈苏自然没有意见,钱不容易赚,反正先练着先,不过她想自己应该不用花太多时间就能学好了,毕竟是抓过铅笔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
两人意见统一,第二晚就开始训练这写字。
银耳在长,桑树在长,陈苏给的秘方在一品斋等地方卖着,两人有了钱银也有闲暇时间,自然除了练字就是在家避寒,那么冷的天,谁愿意多出去走动啊?
白天,陈苏会在院子整理那草坪,打理那刚种不久的花草树木,外头篱笆的玫瑰花又栽了不少,沈衍还帮了忙,把剩余地方的篱笆给稳固了。
这样在家学写了几天的字,沈衍发现陈苏是个悟性极其高的人,因为她会写字,所以在装笔画那些也难不倒陈苏,随便一教,那样生硬的字陈苏就记住了。
只是,白天学习的时候,陈苏总能感觉有人在外头偷看着他们,她刚想去看,又觉得那身影不见了。
这样过了几天,陈苏终于在屋角不远发现了一个人的身影,居然是沈夏。
沈夏这人平日里除了干农活,都是这转悠那转悠的,跟村子里那些吊儿郎当的少年有的一比。
这刚过年了,也没什么农活可以干,所以这沈夏倒成了游手好闲的人了。
只是这会,跑她这里来想做什么?
陈苏没明白,但是也不敢打草惊蛇,就是想看看这沈夏藏她家屋后看什么呢。
陈苏进了屋子,把这事情告诉了沈衍,问他:“你说,该怎么让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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