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飞尸,真不知道他是如何从那口诡异的屋子里跑出来的
那飞尸忽地怪吼一声,身体猛然间暴涨了好多,声势更胜从前,尖牙獠齿甚是怕人!
方大洪说道,这东西即成飞尸,功力何来减半之说?他生平最爱喝血,只要有血他便不死不灭!
此时,一边的飞尸好像看出了端倪,忽地跃过去,直扑方大洪。
方大洪屡次为我们涉险,这次我怎么的也要表现一次,我对马小辫和牛大拿说,你们俩快去寻找,我去帮助老方干掉那个飞尸。
既然老方说我手里的这个正丰大印厉害至极,我也就别让他闲着了,所以上来之后,我就直接把这大印抓在了手里。
我大叫一声,那飞尸竟然回过头来,眉心直冲着我。这眉心处正是当年肖红衫淋浴蟒血时所留下的破绽,也是他最致命的地方,所以,飞尸自然时时提防。我手里的大印直接就砸了上去,那飞尸一见骇了一跳,急忙向后跳去。
我一见这家伙这么怕大印,再次逼了上去,莫不斩直刺他的软肋。
飞尸身影一晃,退后两尺有余,手臂却突然暴涨,尖尖的指甲犹如锋利的匕首直刺向我的心窝。我挥剑劈下,只听叮当一声,那通灵剑竟然被反震了回来,我一惊之下,竟然倒在地上,手里的莫不斩和正丰大印都滚在地上,那飞尸欺身而上,指甲已经抓到了我的胸前,我刚觉得疼,后面的三叔大吼一声一把把我扯了回来,再看,我的前胸早已鲜血淋漓,那飞尸的手里早多了一块肉,正贪婪的往嘴里送!
我何曾吃过这样的大亏,即便在楼兰的古墓之下,他也没到过如此狼狈地步。我脸色苍白,咬着牙,努力的坚持着。
方大洪急忙走过来,一把撕开我的衣服,他的胸前早已少了一块皮肉,而且伤口的周围早已呈现出黑紫色。他急忙从挎包里掏出一把糯米就往我的胸前摁去。
那些黑气像遇见磁石的铁粉一样,争着往中间的糯米出聚拢,化作丝丝的黑烟袅袅升起,发出阵阵恶臭。眨眼之间,我的胸前就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痂。
我十分惊奇,说这是什么?
方大洪说,这些糯米是用来供奉羽化升仙的道家掌门的。
方大洪把滚落在地上的正丰大印放到我的挎包里说,你歇歇,我来教训他。可是当他摸到我挎包里的一枚东西时,不由得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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