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哲是个不折不扣的废宅,整天除了去上课,其他的时候都是躲在卧室里写,玩玩英雄联盟。
而且他英雄联盟玩得是真差劲,每一次都能把队友坑的哭爹喊娘,虽然单身了十八年,但是手速这种东西对于一个废宅来说,是根本不存在的。
所以他在电脑上敲键盘打的速度也非常慢,别人知道小时怎么也能敲出两三千字,但是星哲一个小时敲出八百字算多的了。
因为常年躲在家里,除了从家到学校的路他能找到,其他的路完全不认识,而且天生没有方向感,导致他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超级路痴。
原本东市一大半坊市都是凤家的,但是自从凤凌天失踪以后,凤舞就慢慢的失去了对东市的掌控,现在东市仅仅只剩下三分之一的坊市还是属于凤家的。
东市的繁荣就像星哲见过的集市差不多,人山人海,叫卖之声不绝于耳。为了防止被人潮冲走,星哲使劲地拽着凤舞的裙子,几次险些把凤舞的裙子扯下去。
凤舞已经后悔带这个变态出来了,真是死性不改,但是自己又怕他走丢,如果星哲不见了的话,家里的小姑奶奶不会饶了她的。
其实星哲一开始是想要拉凤舞的手的,有便宜占不占白不占,但是在凤舞揍了他一拳之后,他就放弃了。
和占便宜比起来,还是小命更重要。
“那边应该就是新开的药店了吧?”
星哲指着前面,一种先找到的优越感让他很骄傲。作为一个路痴,能活着到达目的地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万幸。
“不用你说,是个人都看得出来。”
凤舞看着门前“开业大吉”四个大字,摇了摇头,这家伙不仅变态,眼睛还有点问题。
“排队人的可真不少,看来你们凤家要有一场苦战了。”
星哲和凤舞并没有买药,所以他们没有排队,只是进入参观。星哲对灵药并不了解,这么玄的东西,写的时候是经常写到,但是见肯定是没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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