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乡地处山谷,街道铺着平坦的青石板,而其他民房,有些则处于更为低平的地方,于是很多房子都有高脚架,哪怕是地上有水,也能保持室内的干燥舒适。
为了防止晚上有丧尸来袭,许蕴书和刘嘉都选择了较为高的房子,这两所房子正好相对而立——在湖中。
这就是为什么脚架那么高了。
房子中间连接着一天宽约两米的木板走道,联通两所房子和岸边。
麦克趴在木板上看着湖面,虽然平静无波,但是麦克还是有点担心,晚上会有大鱼出没。
原本麦克还在和许蕴书闹脾气,被刘嘉的事情一打断,又因为好奇留下来听了一耳朵,现在已经没什么脾气了,一定程度上来说,注意力被引到另一边去,麦克就会忘了之前的事情,等想起来也错过了继续发作的时机。
幸好许蕴书也没有再提起,麦克得以保存颜面的留在许蕴书身旁。
……哪怕是纯粹他想得太多了。
晚间的时候,刘嘉又过来了,他清理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不再是那骚包的玫瑰色,换成骚包的紫色民族装束。
春之乡的民族服装是汉族汉族服饰的一种,腰间有束腰带,斜领,而刘嘉将腰带省去了,衣服宽宽大大,又是短发,好在人长得不错,没因此显得不伦不类,反倒透着几分别样的风流来。
“在房子里面只找到这种衣服。”刘嘉道。
“将就穿了,你可别笑话。”他似乎有些郁闷:“行李在树林里弄丢了,我的瑞士香水和小提琴都丢了。”
你就是裸奔也没人管啊,麦克心想,都末世了。
许蕴书自然没在意。
于是两青年,一白衣一个穿得奇奇怪怪,还有一只黑猫就这样在木屋的走廊延边坐下,扶着栏杆,脚下就是空荡荡的湖面。
末世前的故人,现在能相见,且还坐下来聊天着实不容易,就连许蕴书看上去都有些放松。
“你带着那把红琴吗?”刘嘉问。
“嗯。”许蕴书道:“毕竟它是我母亲留给我的遗物。”
“那把斯式小提琴啊。”刘嘉带着赞叹的语气:“每个提琴师都渴望拥有一把。”
斯式小提起,是源自于十七世纪一位名叫斯特拉迪尔里的制琴师制造的小提琴,他的制造技艺十分精湛,就连现在的提琴师都是望尘莫及,出自他之手的琴每一把都是绝世之作。
许蕴书的母亲,那位混血的贵妇人很有幸拥有一把,在她还未因为婚姻的折磨陷入疯狂的时候,也曾是一名众人倾慕艳羡的佳人。
“让我拿着倒是浪费了。”许蕴书淡淡道。
“你何必妄自菲薄。”刘嘉斟酌道:“老师为人较为固执,你也知道,世界上有很多大师看中技巧胜过于感情的投入。”
自从许蕴书在尤维利多的教导第一天开始,尤维利多就毫不客气的批评许蕴书拉提琴时就像是在锯木头,毫无感情投入,枯燥无味。
之后哪怕是许蕴书的技巧再高超,对方都表示不认同。
这也与其的音乐理念有关,尤维利多坚信在音乐中,情感的重要性远胜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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