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低下头看手机,一脸失落,没再做声。
盛之夏来到厨房,跟刘嫂说了句,中午要出去吃。
刘嫂一脸失望,“你看,我这菜都买好了,龙先生也在家,就不能在家吃吗?”
“我真约了人,刚刚忘跟你说了,对不起啊,刘嫂。”
刘嫂毕竟只是个帮佣,主人家的事,她又能掺和什么?“那好吧,晚上呢?”
“晚上?应该会回来吃吧。”她也不确定。
上楼去洗了个澡,又精心打扮了一番,化了个淡妆,穿着一条白色连衣裙走下了楼梯,
龙驰再怎么回避,也经不住那耀眼的光芒,盛之夏就跟个公主般,高贵而优雅,又像是待嫁的新娘,穿着婚纱去赴王子的约。
她打扮的这么漂亮,是给谁看呢?
其实,她一直都这么漂亮,不过是,他已经无心再去欣赏。
盛之夏会这么精心打扮,就是为了能在走下楼的这一刻,屋里坐着的男子能够看她一眼,他在十年前写给她的信上对她的评价是:干净到极致、美丽到极致,像白雪公主高不可攀,又像冰山雪莲只可远观而不敢靠近。
这些话,她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每一个字都铭记于心。
所以,她希望,还能唤起他内心深处对她的那种眷恋,她想做回他心目中的白雪公主,希望他能看到、感觉到,她也想告诉他,早在十年前,他就已经是她的白马王子!
男子的眼神很快就转移开来,并没有过多的停留。
盛之夏有点失望,走到他面前大声喊了句,“我走了?”
“噢。”男子淡漠的回了一个字,目光始终没离开过手机屏幕,屏幕上的字他却是一个都没看进去,他很想看看眼前的女孩,高贵、优雅,一尘不染,这曾经是他内心深处最美、最深的眷恋。
可她毕竟不是为他而打扮的,她要出去,要去赴别人的约,那个人,真是姚晶晶吗?
龙驰猛一抬头,却发现女孩已经走到玄关处换了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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