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经、进士两科,最初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是经义或者是时事。太宗贞观八年(公元634年),进士科加试读经史一部。高宗调露二年(公元680年),进士科加试帖经。永隆二年(公元681年),明经加试帖经,进士加试杂文。这种考试办法,偏重帖经,士子死记硬背,毫无实际意义。至玄宗时,又规定加试诗赋,据《新唐书·杨绾传》载:
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玄宗御勤政楼,试博通坟典,洞晓玄经、辞藻宏华、军谋出众等举人……取词藻宏丽外,别试诗赋各一首。
但是,两科考试内容各有偏重,大抵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因为帖经墨义只要能熟读经传及其注释就可登第,而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同时,录取的名额明经又比进士多得多,《通典·选举三》说:
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开元以后,四海宴清,士无贤不肖,耻不以文章达。
其应诏而举者,多达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所收百才有一。明经科得第,每年有一、二百人,而进士科得第的,有时只有几人,最多也不过三、四十人。所以,当时流传着这样的说法:“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可见在唐代众科中,最贵重是进士科,所以王定保《唐摭言·散序进士》说:
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缙绅位极人臣,
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
唐朝初年,常科考试是由尚书省之吏部考功员外郎(从六品上)主持的,《通典·选举三注》说:“武德旧制,以考功郎中监试贡举,贞观以后,则考功员外郎专掌之”。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考功员外郎李昂因诋毁进士李权的文章,大受李权的辱骂。由于发生这个事件,朝官议论纷纭,都认为由郎官主持科场,职位太低,威望不高。于是,玄宗决定把主考权移给礼部,由礼部侍郎(正四品下)主持。此后,历代相沿不改。
唐皇朝对选拔人才十分重视,严防弄虚作假,挟带舞弊,每逢科考,兵卫森严,防患备至。举人入场仪式,也极为隆重。《通典·选举三》说:
先试之期,命举人谒于先师,有司卜日,宿张于国学,宰辅以下,皆会而观焉,博集群议,讲论而退。礼部阅试之日,皆严设兵卫,荐棘围之,搜索衣服,讥呵出入,以防假滥焉。
进士及第,是一种很高的荣誉,当时人称之为“登龙门”。发榜之后,有曲江会、杏园宴、雁塔题名等活动。进士曲江大会,有时皇帝还登紫云楼垂帘观看。士子登科之后,并不立即授予官职,还要再经过吏部考试,这种考试,叫做“省试”或“释褐试”。考试合格,才能授予官职。吏部复试分四个方面,据《通典·选举三》载:
其择人有四事:一曰“身”(取其体貌丰伟);二曰“言”(取其言词辨正);三曰书(取其楷法遒美);四曰“判”(取其文理尤长)……始集而试,观其书判,已试而“铨”,察其身言;已铨而注,询其便利而拟其官;已注而“唱”示之,不厌者,得反通其辞。……三唱而不厌,听冬集。
另一条途径是经过地方长官如节度使、观察使等的荐引,先作他们的幕僚,然后才由中央政府授予官职。
武则天载初元年(公元689年)二月,亲自在洛阳殿策问贡士,开后代科举制度殿试之先例。不过,唐代的殿试,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才举行的,并没有成为制度。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知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名公巨卿之门,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称为“投卷”。若直接向礼部投献的,称为“公卷”,向达官贵人们投献的,称为“行卷”。投献的作品,有诗、有文、也有表现史才、诗笔、议论的。投卷的办法使一些确有才能的人得以显露头角。据《唐摭言·公荐》记载,牛僧孺以《说乐》得到韩愈、皇甫湜的赏识,杜牧因《阿房宫赋》受到吴武陵的推荐。但是,欺世盗名,弄虚作假者,也不乏其人。中唐以后,投卷多而且滥,弊端百出,一些主考官不得不规定投卷的数量,投卷完全流于形式。
考试与推荐相结合,对选拔人才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也为那些达官贵人营私舞弊大开方便之门。他们利用职权,为自己或同僚的子弟请托,甚至对主考官进行威胁。例如天宝年间,礼部侍郎达奚珣主持考试,不准备录取杨国忠的儿子杨暄,杨国忠知道后,大发雷霆,达奚珣被迫录取了杨暄,而且使他名列前茅。
自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始,鼓励民间学习武艺。此后,凡文科考试之年,同时举行武科。武科考试项目以骑射为主。科场由兵部主持。
文武科士人经过复试合格后,按例分别给以凭照,谓之“告身”。这种“凭照”犹如今之身分证。《通典·选举三》说:
各给以符,而印其上,谓之“告身”,其文曰“尚书吏部告身之印”。自出身之人,至于公卿皆给之。武官则受于兵部。
此外,唐代还另有一种特制选举,四年一次,称为“南选”。《通典·选举三》说:
其黔中、岑南、闽中郡县之官,不由吏部,以京官五品以上一人,充使就补,御史一人监之,四岁一往,谓之“南选”。制科,是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唐代制科,名目繁多。王应麟《困学纪闻》说:“唐制科之名,多至八十有六”。其中最著名的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等。应制科考试的,可以是得第得官的人,可以是登过常科的人,也可以是庶民百姓。制科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通考·选举考三》说:“试之日,或在殿廷,天子亲临观之。试已,糊其名,于中考之。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其次与出身”。尽管如此,制科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还是不如进士科。《封民闻见记》说:“制科出身,名望虽高,犹居进士之下”。
总之,自魏晋以来所造成门阀的九品中正制,至唐代才完全废除。由于隋唐实行科举制,一般有才学的人,才有登阶仕进的机会,也可以与世族官吏通婚结亲。于是,门第之风随之衰落。门阀世族的衰落,非贵族出身的新兴地主阶级的兴起,豪门世族在政治上独占优势的地位便开始动摇,“九品中正”制自然也随之垮台了。所以,依靠考试成绩,不靠门第的科举制度才应运而起。“九品中正”制是以门第取人,取人大权掌握在大小中正手中,而科举制度是以学业取人,取人大权掌握在皇帝手中。科举制度的确立,可谓中古社会政治上的一大变革,这种选拔官吏的办法,多为后世沿袭。我们认为,科举制度一方面是统治阶级选拔官吏制度的一大进步,同时也是封建**政府牢笼知识分子,使他们变成书呆子的一种手段。
唐代官吏的考课制度
隋唐的科举制是选拔官吏的重要方式,配合着这种选拔方式,唐王朝又对官吏的功过、品行和才能规定了一套考核制度,这便是考课。
所谓“考课”,包含着两种意义:一是考,就是考察自中央至地方各级官吏在其任职期间执行国家法令的具体表现;二是课,就是依照国家的行政计划进行督课。总的说,考课就是国家依照所颁布的法令和行政规则,在一定的年限内,对各级官吏进行考核,并依其不同表现,区别不同等级,予以升降赏罚。所以考课制度又与官吏的铨选任用有着紧密的联系。在封建社会里,考课制度各个朝代都有其不同的特点——或详或略,或严或驰。唐代的考课已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政治制度了。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中央集权制进一步加强,对官吏的选择和考察也更加重视,据《资治通鉴》卷194的记载,唐太宗说过:“为官择人,唯才是与,苟或不才,虽亲不用”。他对所有官员不论职位高低,每年都需经过一定的考课,称为小考。每隔三年(有时也有四年或五年),又举行一次大考。小考评定被考者的等第;大考则综合三年(或四年、五年)中的等第以决定升降赏罚。这项严肃而繁重的工作是由尚书省的吏部主管。吏部属下有考功司,这个司就是专门负责考课官吏的机构。在考功司中设有郎中、员外郎各1人,考功郎中品秩从五品上,负责京官考课;考功员外郎从六品上,负责外官考课。因为他们的品秩较低,只能负责四品以下官吏的考课,对三品以上的大臣,必须报呈皇帝亲自裁决。为加强考课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唐制还规定由大臣两人担任考校使,分校京官、外官的考课。又规定,由门下省的给事中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分别监察考课的进行,称为监考使。这种制度在贞观初期就已经确立了。《新唐书·百官志一》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