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家的眼里,陆朝可能是茹毛饮血的世界;在科学家的眼里,这是一个落后的国度;在企业家的眼里,这处处是商机。
余文昨天看了一晚上通俗小说后,突然明白这其中的商机,这便是廉价的娱乐啊,平民百姓没钱上青楼妓院,唯有花几个铜子买一本小说专刊。
不但可以消遣时间,更难能可贵的是,落在别人眼里满是高雅啊!倍有面儿!
“你看那谁谁谁,虽然连童生都考不上,但他爱看书啊!”
“是啊,看书好啊,修身养性!”
诸如此类的话是很多的,陆朝文人地位颇高,所以但凡沾上书的事都是优雅的。
倘若要写小说余文他有着无以伦比的优势,前世的他也是个爱看书的主,小说里的经典桥段他如数家珍,这也是他有信心写通俗小说的最重要原因。
光是蒲大家的《聊斋志异》里面就有太多故事了,有《小倩》和《画皮》等众人耳熟能详的经典。
“松龄兄,《聊斋志异》可能要提前好几百年问世了,余某人对不住你!”余文嘴上如此说着,心里却遗憾得紧,“聊斋中几篇经典我记忆犹新,但是绝大部分故事却只有个大概情节!哎,若是身上带上了《聊斋志异》就好了!”
感情余文是想一字不动直接拷贝了!
事不宜迟,余文手执黑炭涂涂画画,回忆全了《小倩》的所有故事情节,再规划好明天如何去通俗小说发刊社商讨的问题。
躺下后,余文单手枕头,另一只手重重揉了揉太阳穴,自问了一句:“是不是去诗刊也发表一下太白和杜甫的绝句赚些稿费?还能装逼泡妞!”
最后余文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盗用他人的诗词,我这是剽窃,有罪啊!”
为了弥补心灵上对蒲松龄的亏欠,余文决定给自己取个蒲松龄的字号——留仙。
“今后我姓余,名文,字留仙!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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