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宋哲是出海旅游的,不想遇到迷雾,站在甲板上的时候,一股大风吹来,一把将宋哲他吹了下海。等宋哲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台湾外海上。为了逃命,宋哲把身上沉重的手机扔了,钱包也扔了,只留下身份证放在口袋那里。手表则是当时不知道是太紧张,还是太难解开了,没有扔到海里面去。
身份证在前些天宋哲偷偷烧了,怕被人看到里面的日期,发现是穿越来的,捉了去当白老鼠。不过以此时中国人的愚昧,多半是当妖人烧了。
现在宋哲身上的二十一世纪的物件,除了身上一套西装外,便是这石英表了。真的要卖了,宋哲也不甘心,林老爷如此说,自是更合宋哲心意。
宋哲张口谢了一句,林老爷客套一下,便吩咐人拿钱出来,顺带挽留宋哲吃上一顿饭才走。
也没有答应,宋哲婉拒一句。
林老爷也没有强求,宋哲拿了十枚大洋后,林老爷吩咐管家送了宋哲出去。
到了门口,宋哲诚恳的鞠躬三次,这才挺腰准备离开。虽然说这次自己离开,有被赶走的味道在里面。但无论怎么说也好,林老爷和其子林君易救了自己一命,却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刚刚走不了几步,一条小巷里面跑出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子。宋哲连忙刹住脚步,那女孩子却在宋哲面前刹住脚步,双手一张,就仿佛老鹰捉小鸡里面的母鸡一般。
宋哲从来听说过拦路打劫的都是一脸横肉的大汉,至不济也是个男子,怎么一个才十一二岁的女孩子呢而且这女孩子圆圆的脸蛋上因为运动的缘故,变得红扑扑,鼻尖上还挂着一滴因为跑步而渗出的香汗。
怎么看都是一个娇小玲珑,放在现代可以让怪蜀黍两眼放光的上佳萝莉。
宋哲苦笑问道:“小女娃,你可是拦错人了另外友情提醒一下,如果是打劫的,下次记得带一点威胁性大的武器出门。”
我是不是在摧残祖国未来的花朵呢
呸呸就那卖国为荣的满清那里算是我祖国啊那话说我祖国额,不对,怎么想到那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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