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晨停好车后牵着我的手穿插进人群里。
耳边不时传来街边小贩的吆喝声,各种浓烈的香味掺杂在一起飘进空气里,进入鼻腔时,我的肚子又不由地叫了几声。
偷偷转头瞄了一眼庄晨,他东张西望地打量了一下这个地方,看得出来他应该是初次来这里,这就是上层社会与小老百姓的区别吧,我想。毕竟像他这种身份的人,什么样的山珍海味没有吃过,这种看上去甚至有些脏兮兮的地方,他们又怎么屈驾前来。
虽然他的表情里并没有厌嫌的样子,可是看出他是初来的关系,我还是拉了拉他的衣袖,小心地开口向他建议:“要不……我们换个地方?”
庄晨转头看我,脸上略带疑惑:“为什么要换?”
“这里……”我想说这里太脏太吵了,可是这个地方自己明明很喜欢,而且东西既便宜又好吃,所以刚说了两个字,后面的话始终不愿意拿来形容自己喜欢的地方与美食。于是有些不太自然地打住了话头。
“傻瓜,你喜欢的我都会喜欢。”他的嘴角处扬起一丝笑意,收回原本只是牵着我的手,亲昵地搂上我的肩膀。
我喜欢的他都会喜欢?我莫名地苦笑了一下,无论你喜欢着多少我喜欢的东西,可惜你都不喜欢我……
不过他的话还是让我有了一个好心情,我以为像他这样的人,一定不会喜欢这里的。可是看看对面和我一起吃得津津有味的他,突然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漫过心间,原来他也不是那种冷不可碰,也不是那么令人讨厌。
呵……是啊,如果他真的很讨厌,我又怎么会喜欢上他?自认自己还没有眼光差到会喜欢上一个劣质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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