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伙计?”
我掏出笔记本,把她写的东西逐字抄下来,然后用一张卫生纸擦去我留在字条上的指纹,放回原处,重新用花露水瓶压住。
我说:“再给我说一遍,你昨天夜里都干了什么?”
“就是我告诉过你的那些。我给她打电话,无人接,觉着不妙,就自动来了。”
“几点?”
“两点以后。我没有注意准确时间。”
“你是直接上搂的?”
“是的。”
“守门人没看见你?”
“我们只是互相点々头。他认识我,以为我住在这儿。”
“他会记得你来过吗?”
“伙计,我怎么知道他记住记不住。”
“他只是在周末上班,还是包括星期五?”
“不晓得。这有何区别?”
“如果他是天々值夜班,就是有可能记得见到过你,他也不会记起具体是那一天。如果他只在星期六上夜班——”
“我明白了。”
在小厨房下水池的窄垫板上立着一瓶乔治牌伏特加。还剩下三厘米左右的酒液。酒瓶旁边有一大盆空的纸装橘子汁。水池内有一玻璃杯,从杯上留下的干痕看,曾用它混合过伏特加和橘子汁,在她发臭的呕吐液中拌有桔黄色的黏物。不必是侦探,谁都能综合出结论来:安眠药用烈酒冲下肚,其镇静力将随酒精的作用倍增。
“但愿这次吃的药足够了。”
我真想把剩下的伏特加倒进水池的下水口,但我还是控制住白已,没有动手。
“昌斯,你在这里待了多久?”
“说不清。没有注意时间。”
“出去的时候与守门人说话了吗?”
他摇々脸袋,“我一直下到地下的一层,从车库里出去的。”
“这么说,他不会见到你了。”
“谁也没见到。”
“你在这儿时——”
“我已说过。我看了看抽屉和衣柜。没摸几样东西,没挪动位置。”
“你读过字条的?”
“是,但我没把它拿起来。”
“打过电话吗?”
“与我的服务站联系过。还给你打过,但你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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