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凡挺起身体掐灭手中的烟蒂,又换了枝烟吸着,继续他的思考:
在他的心中,有一点是非常明确和极其坚定的。那就是:他与花花之间绝不是爱情,尽管他与花花有了那种不明不白的关系,甚至以后还会继续保持这种不明不白的关系――朴凡心中已经有这样的预感。即便这样,也绝不会,也无法动摇和无法瓦解,甚至无法分散一丝一点自己对白薇的爱,充其量就是分流了一点点身体里的精液。这一点不用担心,自己身体里有着无穷无尽,澎湃汹涌的精液之潮。只要心中的爱不分流就行。心中的爱一旦分流,爱的大坝就会被外来情感洪水冲毁溃坝,爱的水源就会流尽,就会干枯。
朴凡自己这样安慰着自己。
可是,究竟自己与花花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呢?他接着想到这个问题。
“嫖娼!”
这个词突然无情地,悍然地,促不及防地跳进朴凡的脑海之中。他陷入更深的沉思。
和花花的那种关系,能算是“嫖娼”吗?朴凡开始为自己下午的行为寻找定义,寻找解释,寻找退路。
肯定不是爱情。在发廊里与小姐一见钟情,爆发了真纯的,炽热的爱情,生死相恋,凄美动人,而且缠绵悱恻,爱得不顾身份差异,爱得不计前耻,爱得死去活来廊里爆发出了可歌可泣的爱情,谁会相信这种地摊杂志里的故事?自己不是落魄的公子,花花更不是一往情深的杜十娘!充其量是桩偷偷摸摸的,龌龊的身体买卖,是个人生的笑话,成不了百世流芳的佳话。要不是亲身经历了与花花的相识的过程,如果别人讲这样的与发廊女的爱情故事给自己听,自己是绝对不会相信的。所有的人只知道:在发廊里面只有两个字:一个是“钱”,一个是“性”。
不错。他做完那件事后是付钱的。付钱就是交易,是不择不扣的肉体与钱的交易!交易,就是无可争议的嫖娼――国法里没有这么写,党的文件里是这样规定的。因为,当他做完那件事后,只要走出发廊的大门,他立刻就可以成为一个与那里面毫不相干的人,无论他刚才做过些什么。朴凡觉得,开始的时候确是交易――也就是自己被花花领进那间小屋的时候,但后面变得越来越不像交易了,花花流露和表示的是一种情感,自己也隐隐约约的产生怜悯与渴望他们之间所有的话里面都没有谈到过钱,彼此更没有对行为明码标价。如果,那天自己没有带钱徐慧给的两百元钱,如果他忘了付钱,花花会愉快地“”吗?会那样温柔甘愿地被压在他的身下吗?朴凡相信:花花一定会的!他们的肉体关系,仿佛一开始就离开那三百元钱是很遥远的,是关系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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